一、热轧
基价维持不变。
二、厚板
基价维持不变。
三、型钢
基价维持不变。
四、酸洗
基价维持不变。
五、普冷
基价维持不变。
六、热镀锌
基价维持不变。
七、电镀锌
基价维持不变。
八、无取向硅钢
基价维持不变。
九、取向硅钢
基价维持不变,部分钢种价差调整见价格表。
十、以上价格调整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。
十一、本价格调整通知的解释权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(宝钢国际)。
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营销中心(宝钢国际)
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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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