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热轧
基价不变。
二、厚板
基价不变。
三、型钢
基价不变。
四、酸洗
基价不变。
五、普冷
基价不变。
六、热镀锌
基价不变。
七、电镀锌
基价不变。
八、无取向硅钢
基价不变。
九、取向硅钢
基价不变,部分钢种价差调整见价格表。
十、彩涂(9-10月份)
基价不变。
十一、镀铝锌(9-10月份)
基价不变。
十二、高铝锌铝镁(9-10月份)
基价不变。
十三、以上价格调整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。
十四、本价格调整通知的解释权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(宝钢国际)。
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营销中心(宝钢国际)
营销中心(宝钢国际)
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